土稅第八章|贈與稅・全章架構總圖
九段骨架一次看完:每個節點掛主法條 1 條+出題紀錄🔥+細圖編號,細節交給圖01~12。
📌 遺贈 §3 · §3-1 · §4 · §5 · §5-1 · §5-2 · §7 · §9 · §10 · §19 · §20 · §21 · §22 · §11 | §24~§30 · §8 · §41 · §44~§51
📌 本圖金額依 114 年度財政部公告(遺產免稅額 1,333 萬・贈與 244 萬)。物價指數連動調整後的新年度金額公告後(通常在 12 月),本圖會同步更新。
💡 章節特性:贈與稅=對「無償給予他人財產」課徵之稅;與遺產稅平行——屬人/屬地主義、財產定義、時價認定三者皆相同,差別在時點錨在「贈與行為」而非「死亡事實」。
📌 全章最容易忘的數字與界線(考前掃這排)
級距贈與淨額 2,500萬以下 10%/超過2,500萬至5,000萬=250萬+15%/超過5,000萬=625萬+20%。速算不是硬背:250萬=2,500萬×10%、625萬=250萬+2,500萬×15%。🚨 贈與稅級距≠遺產稅(遺產稅才是 5,000萬/1億)。
免稅額每年 244萬——按「贈與人每年」計算,不是按每一受贈人分別計;同一年內多次贈與,應於辦理後一次申報時合併申報(§22、§25)。
七款不計入贈與總額=官方 §20Ⅰ 實列七款:捐贈拆三款(①政府·公立機構 ②公有事業機構或全部公股 ③財團法人)+④扶養費 ⑤農地贈與民§1138繼承人 ⑥配偶相互贈與 ⑦子女婚嫁100萬內;舊制過渡=§20Ⅱ,非款次。口訣「捐扶農夫婚舊制」是記憶用,款數以官方為準。
附條件農地:受贈後 五年內須繼續農用,否則追繳;因死亡、被徵收、依法變更用途者不追繳。婚嫁:僅 100萬以內,超過部分仍計入。
30日申報 30 日起算=「超過免稅額之贈與行為發生後」,延長以 3個月為限——不是年度結算。🔀 跨稅目別記成同一套:土增稅 30 日從訂約日起算、遺產稅 6個月自死亡之次日起算。
分期確有困難不能一次繳現+納稅期限內申請 → 分 18期以內(115/9/13 起已刪 30 萬門檻,30 萬只剩實物抵繳有)、每期間隔不超過2個月(不是「18個月內繳清」);或實物抵繳(限境內課徵標的物或易於變價保管之實物·§30)。
罰鍰基準未依限申報=按「核定應納稅額」2倍以下(§44);已申報而漏報短報=按「所漏稅額」2倍以下(§45);故意詐欺=1倍至3倍(有下限、非「以下」·§46);§44~§46 罰鍰連同稅款不得超過贈與總額(§47)。滯納金=115/9/13 起§51 刪除費率、回稽徵§20 每逾 3日加徵1%(保留另加計利息)。
跨稅目同一件「贈與土地」三稅方向不同:贈與稅=贈與人繳(三例外才換受贈人)、土增稅=受贈人繳(無償取得人)、契稅=受贈人(建物標準價格×6%)。且贈與人若代繳土增稅契稅→視為贈與加回總額,加回後仍得列扣除額;受贈人自行負擔→直接列扣除額。
exam_year 實際出題紀錄標示(本章無獨立頻率欄)
「圖NN」=本批次細圖序號(01~12),點對點互通
法條藥丸=該節點主法條 1 條
✍️ 本章起手句總表(16 顆)——考出來第一句怎麼寫
每顆的第一句都在這裡;🪤 各顆的陷阱在對應細圖裡。
▸ 贈與稅課徵標的與估價
遺贈稅之財產依種類認定所在地,並以死亡時或贈與時之時價計算,土地用公告現值,房屋用評定標準價格。
▸ 贈與稅納稅義務人
土地增值稅依移轉類型由不同人繳(3+2種),贈與稅原則贈與人繳,但有三種例外改由受贈人繳。
▸ 信託變更課徵贈與稅
甲將自益信託受益人變更為非委託人之子丙,符合遺贈稅法第5-1條第2項,應於變更時課徵贈與稅,納稅義務人為委託人甲。
▸ 信託財產不課贈與稅
信託財產移轉屬形式移轉而非實質贈與,依遺贈稅法第5-2條,共有五種情形不課徵贈與稅。
▸ 信託財產課徵贈與稅
信託課贈與稅分兩大類:他益信託成立、變更或追加財產時課徵;財產形式移轉(信託成立、受託人變更、交付、消滅、撤銷)不課徵。
▸ 不計入贈與稅範圍
依遺贈§20,捐贈公益機關、扶養費、農地繼承、夫妻互贈、婚嫁百萬等七種情形不計入贈與總額。
▸ 贈與稅課稅基礎與不計入規定
贈與稅以贈與淨額為課稅基礎,部分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,部分情形則擬制為贈與強制課稅。
▸ 擬制贈與(視同贈與)六種情形
遺贈§5規定六種擬制贈與情形,即使無贈與之名,仍以贈與論課徵贈與稅,防杜脫法規避。
▸ 贈與稅扣除額與扣抵額比較
扣除額作用於稅基(稅前),扣抵額作用於應納稅額(稅後),兩者減少稅負的階段與目的截然不同。
▸ 贈與稅稅率級距結構
贈與稅須先以土地公告現值加房屋評定價格為總額,減扣除額與244萬免稅額後,再依三級累進稅率計算應納稅額。
▸ 贈與不動產三稅計算
本題依序計算土地增值稅540,000元、契稅48,000元,再分受贈人或贈與人負擔兩情境,分別得出贈與稅377,200元或436,000元。
▸ 贈與繼承節稅比較
繼承優於贈與:繼承土地可同時免遺產稅與土地增值稅,稅務成本為零;生前贈與則須額外負擔龐大土地增值稅。
▸ 贈與稅課稅範圍
贈與稅課稅範圍採屬人主義與屬地主義雙軌並行
▸ 贈與稅稽徵程序
贈與稅稽徵依申報、核定、繳納三階段進行
▸ 贈與稅未繳清前之限制
贈與稅未繳清前不得辦理贈與移轉登記,例外憑證明書放行
▸ 贈與稅罰則
贈與稅罰則依情節輕重分為行政罰鍰、滯納金與刑事責任三層
⏰ 修法已施行:遺贈稅法 2026-08-21 三讀、115/9/11 公布、115/9/13 施行,與本章相關者為 §30(刪30萬分期門檻+多數決存款繳稅)、§41(不動產抵押繳稅+同意移轉證明書)、§51(刪每逾2日1%滯納金→回歸稽徵§20);本圖已依新法更新(2026-09-25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