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考生跟我說「背不起來」,也有很多人說「寫不出架構」。這兩個看起來是兩個問題,其實是同一個病:沒有結構的東西,記不住,也寫不出來。
「並不是法條背不起來,而是不知道怎麼用。所以其實問題根本就不是背不起來,而是哪怕背起來了,還是不會寫、還是不會用。」— 王芷,圖解心得
所以念土地登記規則的第一步,不是背,是先知道每一條住在哪裡。
下面是全國法規資料庫上的章名與條號範圍,右邊是我圖解系統裡對應的章節。點得到的都是免費的全章架構圖。
| 土地登記規則 | 條號 | 對到土登圖解 |
|---|---|---|
| ① 所有登記都共用的規則 | ||
| 第一章 總則 | §1~13 | 第一章 緒論 → |
| 第二章 登記書表簿狀圖冊 | §14~25 | |
| 第三章 登記之申請及處理 | §26~70-7 | |
| ② 一章一種登記 | ||
| 第四章 總登記 | §71~84 | 第二章 建物登記 → |
| 第五章 標示變更登記 | §85~92 | 第九章 其他登記 → |
| 第六章 所有權變更登記 | §93~107 | 第三章 所有權移轉 → |
| 第七章 他項權利登記 | §108~118 | 第四章 他項權利 → |
| 第八章 繼承登記 | §119~123 | 第五章 繼承登記 → |
| 第九章 土地權利信託登記 | §124~133-1 | 第八章 信託登記 → |
| 第十章 更正登記及限制登記 | §134~142 | 第七章 限制登記 → |
| 第十一章 塗銷登記及消滅登記 | §143~148 | 第六章 塗銷登記 → |
| 第十二章 其他登記 | §149~155-4 | 第九章 其他登記 → |
| ③ 附則 | ||
| 第十三章 附則 | §156~157 | (施行日期,不用花時間) |
土登科目裡的「土地複丈」「建物複丈」主要不在這部規則,所以表上沒有它們。
第三章「登記之申請及處理」從第 26 條一路到第 70-7 條,是整部規則最長的一章。誰來申請、要附哪些文件、登記機關怎麼審查、什麼時候補正或駁回,各種登記都要回來用它。
我自己算過:土登圖解的第一章緒論,引用的條文有四分之三落在第三章。後面每一種登記,都是「第三章的共同規則」加上「那一章自己的特別規定」。第三章熟了,後面每一章只要記它跟共同規則不一樣的地方。
第四章以後,一章就是一種登記。不要整本讀完才開始練,一章念完就做那一章。
「等於是說,你不要一次看完書再去做互動解題書。你可以就像一張一張圖,然後一塊一塊這樣的複習,搞不好這樣就會更快更有效率。」— 王芷,圖解心得
念每一章的時候,先看那一章的全章架構圖,知道這章有哪幾塊,再回頭讀條文。圖先給你畫面,你就不用一邊讀字一邊自己想畫面。
「你一開始在念書的時候,你是不是還要自己想那個畫面?好,所以接下來我們幹嘛——先看圖解,我就直接給你畫面了。」— 王芷,圖解心得
架構不只是幫你記,它就是申論的骨架。
「有沒有發現申論其實就是這樣子而已?就只是把這些東西架構寫出來,架構之後把廢話填進去,然後再把答案寫進去。你看,有沒有就像一個填空一樣?」— 王芷,圖解心得
所以每念完一章,試著不看書,把那一章的架構寫出來。寫得出架構,條文才算真的念進去了。
不用從頭背到尾。先把 13 章分成三塊、知道每一條住在哪一章,再一章一章念。第十三章附則只有兩條,講施行日期,不用花時間。
從第三章「登記之申請及處理」開始。它是所有登記共用的規則,後面每一章都是在它上面加特別規定。
主要不在。土登科目裡的複丈另外有規定,所以上面那張對照表沒有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