🗺 全章架構圖|土登第五章——不用登入,整章一次攤給你看。
對應《土地登記實務題型破解》第五章・作者 王芷(地政士)
這張是整章的地圖:每一格標著條號,🔥 是歷屆出題頻率。格子上的「圖NN」是細圖編號,點下去就是完整版那一張(需登入)。

第五章 繼承登記|全章一張圖

三大塊:意義與要件 → 如何辦理 → 其他繼承登記。🔥越多越常考,「圖N」=細圖編號。
📌 土地法§73・§73-1 ・ 土登§119~§123
💡 章節特性:每個人都會碰到的人生必修課。考點集中在「應備文件 §119」「§120 申請方式」「§73-1 未辦處理」「§121-123 特殊情形」。111.6.22 §73-1 新修正(增加書面通知),近年未重複考。
第五章繼承登記全章架構樹 第五章 繼承登記 壹、意義與要件 圖01 意義・期限 🔥🔥 登記名義人死亡→繼承人申請權利移轉登記💭 6月內·每月1倍·最高20倍 土地法§73 圖05 ★ 未辦處理 🔥🔥🔥 逾1年:公告3月+書面通知→列冊管理,滿15年→標售💭 標售前公告3月·優購30日💭 酌減≤20%·5次→國有💭 專戶10年·公告90天(時間軸明星圖·詳圖05) 土地法§73-1 貳、繼承登記如何辦理 圖01 申請方式 🔥🔥🔥 全體共同申請為原則💭 不能會同就公同(占位)💭 分別共有須「全體同意」登記完畢通知未會同者 土登§120 圖02 應備文件 🔥🔥🔥 口訣:申狀身拋稅其他💭 拋棄分 74.6.4/74.6.5💭 權狀遺失→切結書(§67)戶籍謄本電腦可查免附系統表自訂簽名負責 土登§119 參、其他繼承登記 圖04 胎兒繼承 🔥🔥 由母以胎兒名義先占位💭 生更名・死更正死產=其他繼承人申請更正 土登§121 圖04 遺產管理人 🔥 💭 親屬會議選定或法院選任之證明文件(繼承人不明時) 土登§122 圖03 遺贈登記 🔥🔥🔥 三情形(繼承人/遺囑執行人/遺產管理人)先辦登記💭 原則皆會同受遺贈人 土登§123
🗂 細圖索引(跟各節點「圖N」互通)
圖01繼承登記主流程五關(期限→會同判斷→公同/分別→送件)|土地法§73・土登§120
圖02應備文件一包六樣(申狀身拋稅其他)|土登§119・§34・§67
圖03遺贈登記三軌接力(先上車後補票)|土登§123
圖04胎兒繼承與遺產管理人(生更名・死更正)|土登§121・§122
圖05 ★逾期未辦處理時間軸(6月→1年→15年→標售5次→國有→10年)|土地法§73・§73-1——本章明星圖
🔥 火焰=歷屆出題頻率(章 MD 高頻警示表) 💭=最容易忘的細節(數字/期限/文件) 紫標「圖N」=細圖編號
✍️ 本章起手句總表(6 顆)——考出來第一句怎麼寫
每顆的第一句都在這裡;🪤 各顆的陷阱在對應細圖裡。
▸ 繼承登記申請方式
繼承人二人以上因故不能全員到齊時,一人或數人即可為全體利益申請公同共有登記;若全體同意則可申請分別共有登記。
▸ 繼承登記應備文件
繼承登記係因登記名義人死亡,由合法繼承人繼受權利所為之登記,得自繼承開始六個月內申請,逾期每月罰登記費一倍,最高二十倍。
▸ 遺贈登記三種情形
甲立遺囑指定丙為遺囑執行人將A地遺贈乙,須先辦遺囑執行人登記、再辦繼承登記,最後由丙會同乙申請移轉登記。
▸ 其他繼承登記類型
繼承登記涉及胎兒、遺產管理人、遺贈時,依土地登記規則第121至123條,各有不同申請主體與程序順序。
▸ 繼承登記如何辦理
繼承登記應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六個月內,原則由全體繼承人共同申請,備齊法定文件向地政機關辦理。
▸ 逾一年未辦繼承登記處理
繼承登記逾一年未辦,依土地法§73-1,地政機關應公告通知、列冊管理,滿15年移請國財署標售,所得存專戶10年內可領,標售5次未售出則登記國有。
條文逐字引自現行法規原文。
王芷|小代書的成長日記|紅杉地政士事務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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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一本書的其他章,也都不用登入:
第一章 土地登記緒論第二章 土地總登記與建物第一次登記第三章 所有權移轉登記第四章 他項權利登記第六章 塗銷與消滅登記第七章 更正與限制登記第八章 信託與註記登記第九章 其他登記(更名、住址、書狀、標示)第十章 土地複丈第十一章 建物測量
怎麼念這一章:
地政士讀書計畫表怎麼排?三遍讀書法:土稅第一遍先讀,30 秒排出你的計畫地政士考試 60 分就及格?6 個迷思看看你差多少分土地登記規則怎麼念?13 章 184 條,先看這張地圖